发布时间:2023-03-30 点此:17次
《原木材积表》的说明
1、GB4814-84《原木材积表》的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树种的原木材积计算。
(1)检尺径自4-12cm的小径原木材积由下式确定:
V=0.7854L(D+0.45L+0.2)²÷10000
式中:V——材积(m³);
L——检尺长(m);
D——检尺径(cm)。
(2)检尺径自14cm以上的原木材积由下式确定:
V=0.7854L[D+0.5L+0.005L²+0.000125L(14-l)²(D-10)]²÷10000
(3)原木的检尺长、检尺径按GB144.2-84《原木检验 尺寸检量》的规定检量。
(4)检尺径4-6cm的原木材积数字保留四位小数,检尺径自8cm以上的原木材积数字,保留三位小数。
2、GB4814-84《原木材积表》中的附录(圆材材积计算公式)的规定
(1)检尺长超出原木材积表所列范围而又不符合原条标准的特殊用途圆材,其材积按下式计算:
V=0.8L(D+0.5L)²÷10000
(2)圆材的检尺长、检尺径按GB144.2-84《原木检验尺寸检量》的规定检量。 检尺径,按2cm进级;检尺长的进级范围及长级公差允许范围由供需双方商定。
(3)缺陷限度及分级标准由供需双方商定。
扩展资料
在森林采运中,商品材的产量和价值通过木材检尺来确定和统计。中国在17世纪40年代(明代)已创造了比较完善的检尺方法,称龙泉码价,在中国长江流域和南方沿用较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各地的木材检尺方法极不一致。
1952年 8月23日首先在东北林区统一并公布了《木材规格》,1952年7月4日颁发了《木材检尺办法》。继而在1954年9月24日颁发了全国统一试行的《木材规格及木材检尺办法》,1958年和1959年相继制订了《原木检验规则》、《木材缺陷》等国家标准。
1984年又修订颁布了《直接使用原木》、《特级原木》、《针、阔叶树加工用原木》、《原木检验》、《杉原条检验》、《针、阔叶树木材缺陷》等一系列国家标准。
方法:确定原木和原条材积的基本方法是检量木材的去皮直径和材长,然后在“原木材积表”和“杉原条材积表”上查得该木材的材积(立方米)。中国木材检验标准中规定,原木以小头端面的去皮直径(椭圆断面取长、短径的平均值)作为检尺直径,杉原条以距离根部斧口或锯口 2.5米处的断面去皮直径作为检尺径,均以2厘米为一增进单位,不足1厘米时舍去。
材长除特殊要求外,原木按0.2米进级,杉原条按1米进级。
质量评定的基本方法是检量材干上各种缺陷的大小和数量按缺陷限度标准评定等级。尺寸和等级检量和评定后,在原木断面或靠近端头的材身上加盖径级、等级和检验小组号印,以便验收和复查。
工具:手工检量时多用标有米制刻度的尺杆、卡尺、卷尺和篾尺。通常用篾尺来围量原条的直径时,刻度要进行换算。
号印以钢印(称为号锤)为主,也可用色笔、毛刷和勾字等方法。木材检尺工作过去一直是手工作业。20世纪60年代以来,许多国家探索新的检尺方法和检尺装置。
如在单根木材检尺的基础上发展了捆检法(堆检法)和重检法,前者是通过检量木捆或木堆的几何尺寸算出体积,然后换算出材积;后者是秤出木材(木捆)重量而后换算出材积。
中国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研究光电检尺,利用光线扫描对原木直接进行量测。
80年代初,一些贮木场采用地衡秤量运材车辆的载重以测取一车木材的载量(米3)。
当前常用的主要进口原木检量方法和计量单位有以下几种: (1)采用国际单位制以米(m)、厘米(cm)和立方米(m 3 )为计量单位。 ①材长检量:原木的长度是在大小头两端断面之间最短距离处检量。
②直径检量:通过小头断面中心,先量短径,再通过短径中心垂直量取长径,不带皮检量,如短径不足26cm,其长短径之差2cm以上或短径26cm以上,其长短径之差4cm以上的,以其长短径平均数,经进舍后为检尺径。
长短径之差小于上述规定的,均以短径进舍后为检尺径(见GB144—95《原木检验,尺寸检量》)。 ③材积计算: A)检尺径自4~12cm的小径原木材积由公式V=0.7854L(D+0.45L+0.2) 2 ÷1000确定; B)检尺径自14cm以上的原木材积由公式V=0.7854L〔D+0.5L+0.005L 2 +0.000125L·(14-L)·(D-10)〕 2 ÷10000确定。 式中:V—材积(m 3 );L—检尺长(m);D—检尺径(cm)。见GB4814—84《原木材积表》。
本方法适用于出口及部分进口合同规定的原木。 (2)采用国际单位制以米(m)、厘米(cm)和立方米(m 3 )为计量单位。 ①材长检量:必须与材长方向垂直的大小头两端断面最短距离处检量。
见梦岩2292—88《原木及打号、分类和验收规则》;②直径检量:量取通过小头断面中心的最大直径和最小直径的平均值(不需垂直),去皮检量。见梦岩2292—88《原木及打号、分类和验收规则》;③材积计算:从梦岩2708—75《原木材积表》查得单材积后进行计算。本方法适用于进口俄国、蒙古原木。
(3)采用英制单位以英尺、英寸和板英尺为计量单位。 ①材长检量:在原木两端断面最短的一侧检量。当原木一端或两端折断或损坏,应该在能显示出原木直径的一端或两端最近的两点检量。
见《美国原木检尺和评等官方规则》(1982年1月1日版);②直径检量:原木直径以小头通过断面中心,互相垂直交叉,量得长径和短径的平均值为检尺径,不带皮检量。见《美国原木检尺和评等官方规则》(1982年1月1日版);③材积计算:采用美国斯克莱布诺(SCRIBNER)材积表(1972年7月1日修订版)。 材积计算公式:V=A×L÷12英寸/英尺° 式中:V—材积(板英尺):A—绘在小头断面中的板图形的面积(平方英寸);L—材长(英尺);12英寸/英尺—换算系数。本方法适用于进口美国、加拿大的原木。
(4)采用国际单位制以米(m),厘米(cm),和立方米(m 3 )为计量单位。 ①材长检量:沿圆材的轴线,在圆材的两端间短距离检量;②直径检量:采用木材专用围尺,在距原木两端断面与厘米处,分别检量原木的大头围径和小头围径,经进舍后取其平均值作为检尺径,不带皮检量。 检尺径公式:D=(d 1 +d 2 )÷2。 式中:D—直径;d 1 —原木大头围径;d 2 —原木小头围径;③材积计算:采用“威廉克莱米”(WILLIAMKLEMME)原木材积表,公式:V=4÷л×D 2 ×L×(1÷10000)或V=0.7854D 2 L÷1000 式中:V—材积(m 3 );D—检尺径(cm);L—检尺长(m);л—圆周率(3.1416)。
本方法适用于进口马来西亚(沙巴)原木。 (5)采用国际单位制以米(m)、厘米(cm)和立方米(m 3 )为计量单位。 ①材长检量:材长是洞圆材的轴线,在原木两端间的最短距离检量;②直径检量:在原木实际材长中央,使用木材专用围尺,检量中央围径,不带皮;③材积计算:采用沙捞越森林处制定的原木材积表查定,材积计算公式和“4.4.3”项“威廉克莱米”原木材积计算公式同。本方法适用于进口马来西亚(砂捞越)原木。
(6)采用国际单位制以米(m)、厘米(cm)和立方米(m 3 )为计量单位。 ①材长检量:检量平行于轴线的两端断面之间的最短距离(如检量弯曲的原木才材时,则随弯就弯检量);②直径检量:分别检量原木大小头断面的长径和短径(先通过断面中心量其最短直径,后通过短径中心垂直量其长径)取其平均值,然后将大小头平均值相加除以2,即为原木的检尺径;③材积计算:采用“勃莱尔登”(BRERETON)材积计算公式,该公式和“威廉克莱米”材积计算公式同。见“印度尼西亚硬质原木检尺分级规定”。
本方法适用于进口印度尼西亚,新西兰原木。
所谓木材检尺,就是按照一定的标准(中国国标、地标或企业标准,或国外标准等),对木材(原条、原木、锯材等)的种类、规格(原木指材长与小头直径,锯材指材长、材宽与材厚)、质量与数量(体积)予以确定的一种专业技能。木材检尺的内容或步骤,包括树种识别、尺寸检量、等级评定、材积计算等四大部分,内容若详细展开来,够编成一部书。
在木材检尺中,“进位”是指从较小的一档规格(长度、直径、宽度、厚度等)进到较大一档规格,又称“进级”。四进位和二进位的意思是指以4(单位:米、厘米、毫米,根据标准的具体规定确定)或2(尺寸单位同前)为一个进位档次。
比如说,标准规定原木长度以0.2米进位,就可以有2.0米、2.2米、2.4米的长度规格,而不允许有2.1米、2.3米的长度规格。
检量原木、原条尺寸以确定其材积的作业。
沿革
中国的木材检尺历史悠久,早在17世纪40年代就创造了龙泉码价。
即用篾制的滩尺(1滩尺等于34.22厘米)在眉高处量取杉木周长,按标准材长确定价码高低。
码价分8种,每种均规定标准材长。木材检量时,要根据材干上的节子、弯曲、尖削、腐朽、空洞、开裂等缺陷情况以及比标准材长的短缺程度予以让尺或让码。但在1949年以前,全国没有一个统一的木材检量标准,因之各地所采用的计量尺和计量材积单位很不一致。例如前者有俄尺、日尺、英尺、市尺、闽尺、鲁班尺、扎尺等;后者有日本方、日本科、日本石、板英尺、立方英尺、市方、中国石、中国方以及重量计算。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明确尺寸度量采用米制,规定直径以2厘米、材长以0.2米为增进单位,以原木小头最小直径作为检尺径。1958年经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审批正式颁布了《直接使用原木》、《加工用原木》、《木材检验规则》等国家标准。通过长期使用,于1984年修改了一系列旧标准,制订了《直接使用原木》、《特级原木》、《针叶树加工用原木》、《阔叶树加工用原木》、《杉原条》、《原木检验》、《杉原条检验》、《原木材积表》和《杉原条材积表》等新的国家标准。
检尺方法
①直径检量:在一般原条中,取原条长度中央部分的去皮直径;在杉原条中,取距根部斧口2.5米处的去皮直径;在原木中则以小头断面的去皮直径,经进舍后作为检尺径。均以2厘米为一增进单位,满1厘米进位,不足1厘米时舍去。例如检量的直径为24.8厘米,则检尺径为24厘米。
原木检尺径的量取是通过小头断面中心,先量短径,再通过短径的中心垂直量长径。如短径不足26厘米,其长短径之差在2厘米以上,或短径自26厘米以上,其长短径之差自4厘米以上者,称为椭圆材,均以长短径的平均值进舍后作为检尺径,否则均以短径为准。对小头端面呈不规整、双心、劈裂等现象的原木,则按有关规定予以量取。
原条检尺径的量取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用篾尺量取周长换算成直径;另一种利用卡尺直接量取。②长度检量:原条长度是从根部斧口(或锯口)量至梢头直径足6厘米处为止,以1米为增进单位,不足1米的由梢端舍去。经进舍后的长度即为检尺长。原木的长度应在大小头两端面之间相距最短处取直检量。
除加工用原木允许2.5米这一长级以及特级原木外,其他原木的长度增进单位均为0.2米,不足0.2米的舍去。此外,还规定各类原木有一定的长级公差。例如直接使用原木、针叶树加工用原木和阔叶树加工用原木的长级公差均为-2~+6厘米,特级原木为0~6厘米。如量得的实际长度小于原木标准规定的长级而又不超过负偏差时,则仍按标准的长级计算,否则按下一级的长度计算。
用检尺径和检尺长两因子可直接在有关材积表中查取材积。
量取直径的工具有3种:①围量材身周长并换算为直径刻度的竹篾尺;②卡量材身直径的卡尺;③量取端面直径的尺杆。量取长度的工具有尺杆和卷尺两种。检量后的直径和长度需在材身上加盖相应的号印以便识别和使用(见打号印)。
展望
上述的都是传统的手工检尺方法和工具。为提高检尺作业效率,世界各国都在研究不同的检尺方法。在尺寸检量方面主要是光电检尺,利用平行光对原木横向扫瞄或原木反射光的幅度来测算原木的粗度。
在材积计算方面除利用光电检尺配计算机以外,还有捆检法、重检法和水检法等数种。捆检法是检量木捆(或木垛)的几何尺寸,算出体积,然后乘以密实系数得该捆的材积。重检法是用地衡或吊秤称量成根或成捆木材的重量,而后除以木材的综合容重,即得该根或该捆的材积(见重量检尺)。
水检法是将成捆木材沉入水箱中,根据水面上升的高差和水箱的水平面面积推算出木捆的实际材积。
如下:
原木检尺长2.6米,检尺径4厘米,材积0.0059立方米;检尺径6厘米,材积0.0111立方米;
检尺径8厘米,材积0.018立方米;检尺径10厘米,材积0.026立方米;
检尺径12厘米,材积0.0037立方米;检尺径14厘米,材积0.049立方米;
检尺径16厘米,材积0.063立方米;检尺径18厘米,材积0.079立方米;
检尺径20厘米,材积0.097立方米;检尺径22厘米,材积0.116立方米;
检尺径24厘米,材积0.137立方米;检尺径26厘米,材积0.160立方米;
检尺径28厘米,材积0.185立方米;检尺径30厘米,材积0.211立方米;
检尺径32厘米,材积0.240立方米;检尺径34厘米,材积0.270立方米;
检尺径36厘米,材积0.302立方米;检尺径38厘米,材积0.335立方米;
检尺径40厘米,材积0.371立方米;检尺径42厘米,材积0.408立方米;
检尺径44厘米,材积0.447立方米;检尺径46厘米,材积0.487立方米;
检尺径48厘米,材积0.530立方米;检尺径50厘米,材积0.574立方米;
检尺径52厘米,材积0.620立方米;检尺径54厘米,材积0.668立方米;
检尺径56厘米,材积0.718立方米;检尺径58厘米,材积0.769立方米;检尺径60厘米,材积0.822立方米。
材积测定基础
树干从基部到梢头粗度逐渐减小,其减小速度的快慢构成了树干的不同形状。
正确表达树干的几何形状是测算树干材积的基础。
为了分析树干形状,可沿树干量测许多横断面的直径,以直角坐标的x轴作为树干轴。
以y 轴表示横断面的半径,按适当比例作图,即可得出表示树干纵断面轮廓的对称曲线,通称为干形曲线。这条曲线的线型比较复杂,而且变化不定,自基部向梢端的变化大体呈凹曲线、平行于x轴的直线、抛物线和相交于x轴的直线,这4种曲线类型在树干上虽无明显界线,但在不同树干上的相对位置是比较稳定的。如果把树干看成是干形曲线以 x为轴的旋转体,则相应于4部分曲线的体型依次为近似凹曲线体、圆柱体、截顶抛物线体和圆锥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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