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22 点此:15次
学校的职责是什么?相信很多人会有不同的答案,比如:教给孩子知识、培养孩子成才、立德树人,为国家培养优秀人才等等。
学校的职责到底是什么?估计一时之间很难用一两句话可以概括的过来。
因为学校的教育边际在哪里,至今没有一个定论。
正是由于这种模糊不清,没有边际的责任划分,使得很多人认为,只要是和学生有关的事那都是学校的事。
也正因为没有具体的边际,学校也不敢确定哪些该管?哪些要管?哪些能管?
学校为了避免疏忽,只得大包大揽、无限揽责。而无限揽责最后的结果就是随意占用教师的时间和精力,将揽下“责任”转嫁的教师身上。
这样一来就苦了一线的老师们,长时间超负荷工作让教师感到身心俱疲、苦不堪言。所谓“在其位而谋其职”,学校安排了又不能不去做,谁让你领了一份工资呢!
但凡事要有个度,哪些是老师必需要做的?哪些老师可以不做?面对学校不合理的工作安排,老师可以拒绝吗?
学生上学;
学生早到,教师也要跟着提前到校,必须先于学生到校,要确保“只要有学生在,就一定有老师在场”。
相信每一个的单位都有一套自己的作息时间安排,什么时间上班开门,什么时候下班关门,白纸黑字规定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
学校同样也是一个单位,按理说也可以安排自己的作息时间,应该具有一定的效力。
但是很遗憾,学校的作息时间没有约束力。规定学生7:30到校,但总有家长会提前把学生送到,还有些不负责任的家长直接把学生放到校门口就不管不顾了。
学校领导一看,这不行啊!学生在校门口存在安全隐患,这万一要出事儿了,那还得了!为了保证学生的安全,那就提早让学生进校门,并安排教师到班上组织早读。
这样一来,学生是安全了,可老师呢?老师不用休息?老师没有家庭?最关键的是,尽管学校提早进校门的时间,可还是有学生会提前来。也许可以让老师5:00钟就开始上课,那多好啊!
学生放学;
家长会提早送学生来,但接学生放学就没那么积极了。按道理,放学后老师与家长完成学生的交接,一天的工作就算结束了。
可问题就出在这个交接中,总有一些家长会迟到,而且还不是迟到几分钟,有时放学1个小时了家长才姗姗来迟。
家长不来怎么办?还能怎么办,老师守着呗!不守着出了事谁负责?
一些农村学校会把学生按家庭住址分成几个路队,并给每一个路队安排护队教师。为了躲避路口、水塘、河堤等危险地带,学校常常安排教师要将路队送出很远,恨不能直接就把学生送回家。
学生已经放学了,出了校门应该就不属于学校的责任了。但现实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学校为了避免事故这样安排也是迫于无奈,但对老师而言,这合理吗?
校服征订;
征订校服,这就更无力吐槽了。想不通,明明是企业行为,为什么就变成了教师的工作?
校服贵、质量差,每次老师在推荐的时候都很尴尬,家长都认为老师吃了“回扣”才这么卖力地推销。事实上,老师也很无奈,这是学校安排的工作,老师又怎么敢不照办?
老师不仅要干“销售员”的工作,还要帮校服厂量好尺寸,全班50多个人不仅要量出身高,还要按男女、身高范围把学生的信息填到一张复杂的表格里。
售后服务也要老师做,校服从外面送进学校,老师要负责分发。要从堆积如山的校服堆里按尺码分类找出自己班的,送到每一个学生手中。如果有问题,老师还要负责更换。
如果说前面两点是学校工作,是老师的职责,那校服征订就让人难以理解了,明明是企业行为,为什么要老师来做?校服厂又没有给老师发工资。
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比如:学生保险、代收费、教辅资料征订等等。
学校是教学育人的场所,老师是传道授业解惑者。老师的职责有没有一个范围呢?还是只要和学生有关的就都是老师的工作?
显然,老师不是万能的,也应该享有劳动法赋予的权力。
真希望能给教师界定工作范围,明确教师该做什么?而不是,只能被动接受学校安排的所有工作。